為保障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加強藥品采購、配送和使用的監督管理,推動實施藥品采購“兩票制”管理。3月31日至4月17日,自治區藥招辦組織開展了直管8家公立醫療機構、9家藥品配送企業的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將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三統一”政策相結合,同時,對藥品集中采購相關的政策法規進行宣貫。采取查閱相關資料、聽取匯報、現場實地檢查等方式,重點對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集中采購、國家基本藥物使用、藥品款支付、藥品零加價、臨床合理用藥以及配送企業藥品采購、倉儲、配送管理和向藥品生產企業支付藥品款等內容進行了監督檢查。
絕大部分醫療機構、藥品配送企業能按照國家和寧夏相關政策法規、標準開展工作。醫療機構能夠落實所有藥品通過寧夏藥品集中采購網進行網上采購,執行藥品零加成、開展臨床藥學服務及處方點評制度;藥品配送企業能夠落實中標藥品從生產企業采購藥品、執行“兩票制”、藥品配送到位率基本符合要求、能按時向中標企業回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絕大部分醫療機構不能按回款期限及時給配送企業支付藥品款;二是個別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采購占比不達要求;三是個別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超常預警制度流于形式,沒有具體落實;四是個別藥品配送企業有時不能在4小時內響應醫療機構的采購計劃。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現場給予指導,并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各醫療機構和藥品配送企業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三統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