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人社部要求各省在7月31日前完成地方目錄調整工作。隨著截止日期臨近,在各省地方醫保做出了相關的調整以及對上一版地方醫保增補目錄進行梳理的同時,發現39個品種在本次增補中最有機會入選。
截止至7月28日,已有青海、山西、寧夏、四川、貴州、海南、吉林、湖北、北京等9個省市出臺了地方增補,目錄調整方案,其中,青海、寧夏、四川及海南明確將在7月31日截止日期前正式公布增補目錄名單,其余22個省市暫未有動靜。
通過對比各省已出臺的地方醫保目錄調整方案,發現以下一同:
(一)調入藥品范圍:青海、四川、貴州、海南及湖北將優先考慮已列入上一版醫保目錄但未列入2017年國家藥品目錄且需要保留的品種。山西將優先考慮已列入2010年山西省醫保目錄、2011年新農合藥品目錄、2012年基本藥品目錄的品種。另外,北京市將對現行2010年版藥品目錄報銷范圍中的藥品品種原則予以保留。吉林和寧夏沒有提及是否優先考慮上一版地方醫保目錄。
(二)可調入品種注冊上市時間:山西、寧夏、四川規定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批準注冊的品種;貴州規定范圍為2017年6月30日前批準注冊的品種;海南規定范圍為2017年7月17日前批準注冊額品種,其余省份未提及可調入品種的注冊上市時間或只提及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注冊數據為基礎。
(三)談判不成功品種是否納入增補:青海、山西、海南、吉林、湖北5個省份明確提出,未與人社部談判成功的品種不列入增補名單。
(四)限定支付范圍是否調整:青海、山西、寧夏、四川、貴州、海南、吉林、湖北8個省份明確提出,對國家藥品目錄中的限定支付范圍不做調整。
上一版地方醫保增補目錄里,廣西增補的藥品數量最多,其中西藥293個,中藥408個。西藥增補數量最少的省份是吉林省,為78個;中藥增補數量最少的省份是寧夏,為107個。內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等省份名族藥增補數量較多。其中,內蒙古名族藥在中藥增補目錄中的占比超過一半。